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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党委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10-11]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8日至12月1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以下简称"星海湾集团")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3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星海湾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星海湾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从速、从严、从实组织整改落实工作,把集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贯穿到巡察整改的全过程,全力做好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集团党委于3月4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党委班子成员一致认为,这次巡察既是市委对集团党委的全面"政治体检",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一次深刻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全面深刻、客观公正、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集团党委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四个方面16类问题逐条进行分析,并对46项具体的问题清单逐项进行任务分解,对整改工作各阶段时间节点、工作目标等进行安排部署。

(二)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3月1日,集团党委印发了《关于印发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党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大星建党发[2021]3号)等文件,集团所属6个党支部认真进行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集团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3月6日召开的集团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上,参会的集团领导班子、各部门、各公司负责人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的新部署新要求,从思想认识上明确了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要求。

(三)明确目标任务,压实主体责任。为加强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集团党委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集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所属各公司负责人为成员。集团党委认真研究制定了《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党委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大星建党发[2021]5号),明确了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目标、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步骤和整改要求。按照《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党委整改问题清单》,集团领导班子、各部门、各公司负责人认领问题、划定责任,集团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措施,并且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集中整改阶段,集团党委坚持改立结合,一是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集中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调度,统筹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二是班子成员各司其职,按照分管工作制定了责任清单,带领责任部门、所属公司细研、细查,完善整改措施;三是各责任单位对整改工作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全面落实整改工作。期间,集团党委多次召开整改工作专题调度会,通报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整改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进展,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的有关文件精神,集团对现行制度进行了修订,逐步完善了党建工作、企业管理、风险防控等规章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截止目前,集团本级及所属公司共修订完善和制定出台文件、制度、办法44个。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投资经营及发展改革未能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要求

1.关于"债务规模庞大,企业严重资不抵债"的问题。

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自2019年11月在市国资委的带领下制定债务化解方案:以良性债务重组为目标,理清公益类资产债务与自营类资产债务的边界。目前成立了大连市化解星海湾集团债务风险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化债相关工作。一是按照"分类重组、借长还短、盘活注入、市场运作、专业管理"的化债思路,对星海湾集团存量债务按功能性项目和竞争性项目划分为两类,并以重组方式进行分类解决;二是通过提供增信担保,采用借新还旧、借长还短,借低还高等方式,达到延长债务期限、降低融资成本、调整债务结构的目的;三是通过改善经营状况,恢复融资造血能力获得新增融资化解存量和逾期债务,与诉讼债权人尽快达成和解,排除"爆雷"风险;四是通过加快资产盘活或抵债方式化解工程欠款、拆迁款等债务;五是配合国资委完成集团债务、资产、公司股权的梳理工作,化债方案的制定工作,积极推进资产的变现,筹集偿债资金保障资产质量稳定。下一步星海湾集团将积极配合化债专班各工作组工作,推进化债方案早日落实。

2.关于"盲目举债投资,自营建设项目形成沉重包袱"的问题。

建立健全《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完善项目投资机制,规范项目投资管理工作。及时终止项目运作,防止亏损继续发生。调查项目经过,总结经验教训。一是积极推进项目整体转让、抵顶债务,或寻找有实力企业,以现金形式入股,后期通过开发利润来平衡项目发生的资金成本;二是降低部分项目施工成本,减少进一步资金投入;三是建立健全项目投资管理制度,完善项目投资机制。

3.项目管理粗放,投资成本缺乏严格管控。

(1)关于"设备采购不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制度"的问题。委托两家具有专业资质鉴定机构重新审定价格,并与施工单位签定了补充协议,及时挽回经济损失。一是委托两家具有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重新按市场价格审定,并与中标供货单位签定了补充协议;二是在核查事实后,不再使用原招标采购机构;三是不再使用原招标经办人,对时任招标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做出书面检讨;四是完善《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招标,防范招标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规避招标采购风险。

(2)关于"支付巨额动迁款的房产却未拆除造成资金浪费"的问题。将未拆除房屋作为办公用房,解决胜利路公司和商业开发项目售楼中心的用房需求,节省经营成本。其中一处房产已作为公司办公用房,进行合理设计和简易装修,可满足150人办公需求;另一处房产部分区域由公司使用为回迁户办理房屋产权证,部分区域拟装修后,用作公司售楼处及销售展示中心,同时满足销售部、销售代理公司及办理回迁户房证办公需求。下一步,将原用作办理产权证部分的房屋继续使用,拟装修完成后,将现售楼处迁至此处。

(3)关于"处置非信贷资产不注重成本核算"的问题。鉴于市政府同意原森林动物园土地资产处置项目在本次星海湾集团债务化解方案中按功能类项目对其缺口进行划分,及时进行了债务申报,力争通过本次的债务化解来弥补女子骑警基地的处置损失。对于凌水地块问题,一是指派专人与市政府多部门进行沟通,实现该地块项目收益的最大化;二是为确保资产没有瑕疵,多次到相关部门进行查询,明确该地块不存在任何查封及抵押等状况。另外,针对其地上厂房、办公楼等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后确定所有建筑物也不存在任何查封及抵押。下一步,将积极与国内知名的地产企业通过项目产业引入的方式洽谈合作,争取尽早进行收储,通过土地招拍挂实现收益。

4.资产与股权管理意识和能力较低。

(1)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个别资产未入账管理"的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及时登记入账,合理确定处置成本。一是逐项核实了解、查阅资料、分类办理,本着"应入账尽入账"的原则,将18处房产、7处土地、5处海域全部进行入账管理;二是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根据资产实际情况成立整改落实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完善资产的台账管理工作;三是根据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对应入账管理,规范资产处置程序,提高资产处置质量,避免国有资产损失。下一步,在处置现有剩余非信贷资产时,将多方考量成本费用,力争实现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

5.关于"土地运营质效低,土地收益难以弥补项目投资"的问题。

加快推进剩余配套用地整理及出让。2021年2月完成体育中心配套二期第二批次用地的挂牌出让,溢价率44%。一是总结经验,加强项目前期策划;二是加快地块的土地整理及土地征转手续办理,对办理土地征转手续中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进行预判,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深入学习理解《新土地法》等政策法规。下一步,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和联系,加快动迁进程、降低动迁成本。推进体育中心周边配套项目完善工作。积极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完成区域房地产市场培育,提高土地出让收益,使体育中心板块更加充满活力。

6.事转企改革不够深入,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未从根本上改变。

(1)关于"集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不健全"的问题。按照《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积极推进集团"三会一层"建立,完善集团治理体系。一是集团成立以来,由市委组织部任命董事长1名,无董事会成员;由市委组织部任命副总经理3名,无总经理;按照《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未设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除职工代表董事外,其余董事由出资人委派;总经理由出资人或董事会决定聘任;非职工代表的监事由出资人委派。集团已积极与出资人及上级组织部门沟通,尽快解决"三会一层"人员配备不齐问题。二是2018年8月,集团制定《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并报国资委备案,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需要上级任命,积极与国资委、市委组织部沟通,推进"三会一层"尽早完善。

(2)关于"经营理念和发展目标不清晰"的问题。结合集团改革发展实际,制定了《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综合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暨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0-2022年)》。一是集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集团经营发展规划,按照省、市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集团实际情况,成立集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二是在原有《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三年战略发展规划(2019-2021年)》基础上,重新制定《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综合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暨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0-2022年)》并上报市国资委,方案中明确了集团三年重点改革任务、化解债务方向,重新划分了集团主责主业,并对具体组织实施提出要求。

(3)关于"未能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着眼点改善经营现状"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亏损企业综合整治方案,拟注销一批,合并一批,充实完善提高一批,彻底扭转下属企业亏损问题,目前各企业亏损情况有所好转;二是转变经营管理思路,遵循和着眼于消费市场需求,调整经营模式,突出展现品牌特色,挖掘与利用中国国际啤酒节等大型活动平台提高经济收益和影响力;三是制定体育中心场馆营销方案,加大力度引进赛事活动,通过拓展运营交流渠道、建设场馆数字化平台、缩减运营成本,提升体育中心场馆运营效率,增加经营收入;四是加大体育中心场馆惠民开放力度,延长营业时间、拓展驻训业务、增加商业元素、加强宣传力度,提升健身市民对体育中心的关注度。

(二)政治意识不强,对于重点政治工作未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精神抓好落实

1.政治学习重视不够。

(1)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缺乏持续性、深入性,未能与工作实际深度融合"的问题。2021年以来,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安排1次理论学习;制定了《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党委(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安排意见》并严格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大委办发[2017]65号)要求,着眼于推进城市建设发展,注重理论与实际结合,突出学习主题,丰富学习形式,提升学习质量;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党委(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安排意见》,并按照学习计划内容组织学习;三是严格执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安排1次理论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四是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集团党委按照我市《关于新时代深化国资国企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国资委的相关工作安排,对星海湾债务性质追本溯源,抓紧落实星海湾债务重组相关工作。

(2)关于"班子成员率先垂范自觉学习不够"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在每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前认真进行准备,会上积极交流讨论。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就学习体会进行了交流,增强了学习的实效性。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在理论中心组学习过程中结合实际工作谈体会,每季度安排1次专题学习研讨,班子成员撰写发言提纲;二是在认真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之外,注重加强自学,坚持收看新闻节目、阅读党报党刊,每年至少研读1本书籍,每年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研,撰写1篇调研报告。

(3)关于"营造学习氛围不浓"的问题。制定下发了《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基层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确立了监督检查机制;研究谋划学习教育新载体和新途径,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一是营造学习氛围。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集团党委组织召开了动员会,制定《在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全体党员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大星建党发[2021]6号),按照市委、市国资委要求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基层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大星建党发[2021]10号),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理论学习的形式与成效,加强学习交流研讨。每年至少1次对基层党支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其作为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日常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学习内容、学习形式的安排部署和督促提示。三是丰富学习形式。举办《星海讲坛》,邀请专家、学者对全系统党员进行集中授课,宣讲理论知识,组织基层党支部到党员教育实践基地参观学习。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较差"的问题。

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党委会重要议程;制定《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大星建党发[2021]12号);集团党委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21年度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一是集团党委每半年专题召开1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二是制定《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及时掌握集团全体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提高集团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维护企业和队伍稳定,建设和谐企业;三是每年至少1次对集团所属各基层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各支部于每年年底前向集团党委上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集团党委整理汇总后结合全年工作实际向上级党组织上报《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四是在落实党务公开工作中,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通报;五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集团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之一。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修订完善了《集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对民主生活会各项程序进行了规范。集团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责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思想认识上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一是修订完善了《集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列出了七个方面15项内容,重点明确了会议主题、征求意见、自评与互评、书面材料、整改落实、党内通报等环节的有关要求。同时,主要领导做表率,对民主生活会各项环节严格把关,做到深刻进行问题剖析、防止遗漏必要内容、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二是集团党委书记在每次民主生活会后做点评,总结会议成效,指出存在问题与不足,并督促加以改正;三是对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严格保管,对民主生活会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由专人及时做好存档。

4.关于"巡视审计整改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将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常态化整改尚未落实到位的问题,纳入到本次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一并加强工作推进,对41项整改措施进行了修改、完善和补充,确保制定的每一项措施都能落实见效;二是以巡察整改为契机,重新梳理了审计未整改问题,对以前年度6次审计报告的67个问题进行了重新梳理,将未整改到位的38个问题形成了整改问题清单,确保全面整改无一遗漏;三是通过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将巡察整改与审计整改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带动审计整改,以审计整改推进巡察整改,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四是通过巡察整改在各部门各公司牢固树立了规则意识,强化了对巡察整改、审计整改的认识深度,深化了党的领导对业务工作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严,企业内控较弱

1.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关于"党组(党委)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重视"的问题。认真谋划全年工作,研究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召开了集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是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及时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每年至少1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按照市国资委党委的有关要求,制定《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党委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大星建党发[2021]7号);三是关于责任状缺失问题,已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调离原工作岗位,档案资料专人负责管理;四是每年年度工作考核中,严格对党建工作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关于"廉政教育结合实际少,层层贯彻落实差"的问题。集团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在会上利用集团纪委查办的典型案例做警示教育,同时要求所属各公司、各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一是集团在组织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警示教育大会上要求所属各公司、各支部对会议精神进行贯彻落实。二是结合集团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如:参观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警示教育片,做好自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向全集团通报纪委自办典型案例,充分利用身边案例进行剖析并开展警示教育。

(3)关于"党委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党委书记被市纪委约谈"的问题。集团党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制定下发《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党委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工作任务,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集团党委通过"四个约谈",层层上紧思想发条。一是制定下发《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党委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从10个方面明确全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二是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及时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将落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三是集团党委书记对集团改制后新任中层正职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集团纪委书记对集团新任中层副职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四是集团党委书记每年年初同各支部书记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由集团办公室牵头组成考核组,在每年年底对规定内容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1)关于"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的问题。2020年11月选举产生中共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集团所属6个支部均配备纪检委员。一是经市国资委党委批准,中共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大会于2020年11月28日举行,根据党章规定,经党员充分酝酿讨论,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5名同志为中共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二是集团所属6个党支部均已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各支部纪检委员;三是集团纪委严格监督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确保纪检委员配齐配强。

(2)关于"执纪审查工作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集团纪委制定《星海湾集团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办案程序,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严格按办法执行,对问题线索认真研判,反复周密设计谈话提纲,取证充分详实,确保问题线索核实到位;加强业务培训,邀请市纪委专家进行专题培训,到办案基地现场观摩学习,处置问题线索过程中及时与市纪委指导室沟通汇报。一是针对集团纪委执纪审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星海湾集团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管理办法》,规范执纪审查各环节;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星海湾集团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管理办法》专题学习,积极向市纪委办案专家学习,"请进来"和"走出去"培训相结合,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执纪审查专业技能。

(3)关于"未能持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问题。集团及所属各公司针对岗位职能和行业特点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一是集团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结合工作实际,在前期廉洁风险点排查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完善、落实相关工作;二是在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有针对性的排查廉政风险点,全过程监督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三是纪检监察室牵头,对所属各公司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内控缺失,廉政风险较大。

(1)关于"未落实防范利益冲突相关规定"的问题。集团纪委对2名注册办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2人立即从所注册企业中退出;结合市纪委转办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集团纪委对1名管理人员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情况进行初步核实;核查其余4名管理人员所在企业版块的合同,未发现有与其配偶所办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往来情况。一是对2名经商办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退出;二是结合市纪委转办的信访举办问题线索,对1名管理人员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情况进行初步核实;三是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调取并核查4名管理人员所在企业板块自2013年以来的合同,核对是否与其配偶所办企业有经营业务往来,未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四是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管理人员签订承诺书,承诺不与所在版块发生业务往来;五是完善集团招聘管理制度,增加回避条款。

(2)关于"对工程建设风险点缺乏跟踪监督"的问题。集团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查,制定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形成纪检监督和审计监督的风险防控体系。一是4月20日集团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结合工作实际,在前期廉政风险点排查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完善、落实相关工作;二是集团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所属各公司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在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全过程监督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3)关于"接收不良资产未全面盘点"的问题。建立《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交接管理制度》,规范资产交接形式、流程、手续,杜绝再次出现接收有账无物资产隐患。下一步,投资公司将在星海湾集团债务化解过程中,与大连银行就相关资产一并商谈解决方案。一是调换追加足值资产;二是减免现存大连银行债务余额。

(4)关于"对事业单位津补贴政策执行不严"的问题。对2013年至2018年车补发放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为下一步整改工作做准备。市纪委对该问题正在初步核实,星海湾集团积极向市纪委提供发放车补原始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一是集团对2013年至2018年原星海湾管理中心向机关全体员工发放车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为下一步整改工作做准备,同时,积极配合市纪委问题线索查办工作,提供发放车补资金来源的财务凭证,并对车补发放情况进行解释说明;二是报请市国资委批准后,出台《集团公务交通补贴和通勤补贴发放管理办法》,使补贴发放规范化、标准化;三是相继出台《集团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集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集团下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严控下属公司工资总额及领导班子成员工资标准、绩效奖金等。

(5)关于"为其他关系单位承担工资费用"的问题。自2021年1月起,已终止承担此项工资费用。针对此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开展落实工作。在市委巡察组于本轮巡察提出问题后,积极与相关单位就此问题进行沟通,自2021年1月起,已终止承担此项工资费用。

(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较大差距,党组织政治功能不强

1.党委领导力发挥不充分。

(1)关于"集团班子决议代替党委决议"的问题。集团选举产生了"两委"班子,健全了组织机构,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经市国资委党委批准,成功召开中共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大会,根据党章规定,经党员充分酝酿讨论,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中共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了中共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2)关于"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不硬"的问题。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把"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贯穿于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紧紧抓住"一个关键",牢牢把握"两个根本",适时纠正"三种心理", 处处发挥"四项职能",擦亮领导班子作风建设"金色名片"。一是紧紧抓住"一个关键"。坚持以集中学习为主、自学为辅的持之以恒精神,并通过座谈、培训、交流等形式,提升学习质量。通过参观、调研等形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扎实学风提振作风;二是牢牢把握"两个根本"。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方针。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把职工的所思、所想、所盼转化成领导干部努力的方向。灌输发展是要务,责任是根本的理念。筑牢不能腐的堤坝,研究制定《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分工,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强化作风建设,同时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助推工作提质增效;三是适时纠正"三种心理"。纠正缺乏自律的心理,采取正面提醒、警示、监督等措施,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在领导班子成员中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活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性,纠正抵触心理,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提高对制度约束的认同感和认知度。纠正错位心理,发挥集体的力量,增强协调配合能力,严格执行《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四是充分发挥"四项职能",在管理、服务、引领、维护上下功夫。向管理要效益,以优质服务践行初心使命,打造过硬队伍,切实维护企业利益,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3)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制定了《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责任分工、考核及追究方法,建立长效机制;每年印发《党建工作任务目标》明确集团各级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对《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党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修订,提升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与促进。一是制定下发《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大星建党发[2021]11号),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分工,加强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印发《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2021年党建工作任务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二是组织集团各级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各支部结合实际提出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三是修订完善《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党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增加党建与业务结合情况的考核指标,设定考核分值。加大对集团全体党务工作者培训力度,提高党建工作专业化、科学化水平,提升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效融合;四是修订完善《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一岗双责"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五是将研究党建工作作为党委会一项重要议题,集团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基层党支部书记汇报党建工作;六是将党建工作同疫情防控、化解债务、国企改革、日常经营管理等集团当前重点工作相互融合,通过党建工作引领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的成效来检验和助推党建工作。

(4)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严格按照《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有效规避集团发展中的各类风险,集团整体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集团党委对《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组织专题学习,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有效掌握了制度内容,并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进行执行。

2.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

(1)关于"党支部动态调整不及时"的问题。一是严肃调查世博广场党支部书记空岗问题;二是集团党委对下属所有党支部换届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有关规定立即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三是集团党委对党支部临近换届时间做到及时提醒,同时加强学习教育,把党章党规的内容融入党务干部培训学习教育的范畴,特别是要学习贯彻好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文件,督促集团党务干部严格遵循党章党规;四是集团党委把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列入绩效考评和党建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对无故不按期换届选举的,追究相关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基层党组织如期换届;五是组织集中培训规范工作程序。举办了由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参加的党组织换届工作培训会。组织各党支部对《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进行专题学习。

(2)关于"执行组织生活制度较差"的问题。对各党支部执行组织生活制度进行规范,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做好学习笔记的记录工作。一是集团党委统一发放记录本,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各党支部召开会议,重申记录要求,由专人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二是集团党委定期进行抽查,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完成好民主评议党员各项程序;三是邀请市委组织部专家为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专题培训。

(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各党支部已按照集团党委下发的《发展党员指导计划》完善相关材料,按照计划发展党员。一是集团党委组织党委委员及各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进行培训,专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集团党委按照党章、《细则》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程序发展党员,把严格履行入党程序作为确保新党员质量的关键环节。对每个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发展对象在培养、考察、发展和转正等环节严格检查,按要求履行程序,召开党委会研究,并形成会议记录;二是集团党委组织物业党支部和胜利路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召开会议,强调发展党员程序,确保笔记完整,发展党员材料齐全,并对出现预备党员未满一年的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严格把关发展党员程序;三是集团党委把党员发展作为对各党支部绩效考评的指标之一,列入年度考核,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特别是在党员发展的关键环节上,集团党委及时跟踪督查督导,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健康运行。

(4)关于"党员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党员随工作调动后及时按规定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凭组织关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按规定做好党员的党籍管理。一是为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工作,投资公司党支部制定了《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制度》,规范退休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二是集团党委对投资公司党支部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及指导,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

(5)关于"未能充分落实党务公开工作"的问题。制定下发《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基层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大星建党发[2021]9号),集团所属各党支部按照制度要求对党内有关事项进行了及时有效的公开。一是根据集团实际情况,制定下发《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基层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二是组织各基层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并按照《条例》内容及时、有效公开;三是本年度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按照集团党委要求在本支部全体党员范围内对会议整体情况进行通报;四是基层党支部对节点性工作、召开的重要会议以及制定出台的制度文件,在本支部范围进行公开。

3.选人用人不规范,人为因素较多。

(1)关于"政策和标准把握不严格"的问题。严格按照集团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下属公司领导班子管理。修订《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内设部门及所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完善新提拔领导人员试用期考核制度。一是经集团党委会研究通过,修订并下发《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内设部门及所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新提拔领导人员执行试用期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为一年;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严格按照《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内设部门及所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对集团所属二级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进行任免及考核。

(2)关于"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制定集团及下属公司《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修订《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内设部门及所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明确了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对2013年以来提拔干部的考察材料进行严格检查,补充完善材料。一是制定集团及下属公司各层级人员《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等内容,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按照岗位说明书设定的资格条件进行人员审核,杜绝因人设岗、人岗不匹配现象;二是经集团党委会研究通过,修订《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内设部门及所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明确规定选拔任用中层领导人员时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为:集团领导班子、集团中层正副职、集团所属二级公司领导班子、岗位所在单位(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所在单位(部门)职工代表;三是检查2013年以来提拔使用干部个人档案中考察材料,对数据不准确、内容不完整的,经核实后进行补充完善。集团组织开展干部人事岗位人员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流程、关键环节注意事项、考察材料内容、纪实材料归档等方面,提高从业岗位人员业务水平。

(3)关于"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严格"的问题。严格执行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要求不如实报告人员作出情况说明,对个别受诫勉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按照登记备案人员范围实行证件统一管理,修订《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和证件管理办法》,补充完善对回国人员出入境时间和路径的核查措施。一是由集团党委书记组织召开党委会,对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要求,集团办公室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培训会,确保每一位填报对象熟知"两项法规"、吃透填报要求、遵守填报纪律,集团办公室对填报对象《报告表》进行逐条逐项审核,对填报不规范的及时进行纠正,确保填报工作顺利完成;二是按照《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和证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应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收缴情况进行核查,做到应缴尽缴、统一保管。修订《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和证件管理办法》,加强对出国(境)人员出国时间、目的地、出国(境)事由的情况核实。

(4)关于"干部文书档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干部选拔工作全程纪实办法》,规范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内容。使用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发的专用会议记录本,制定《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一是集团办公室对2013年以来选拔的领导人员选任纪实材料进行了全面核查,补充了部分原始材料完善档案资料,严格执行《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内设部门及所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和《干部选拔工作全程纪实办法》,对各流程中形成的纪实材料及时整理存档;二是严格按照党委会会议记录规范,使用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发的专用会议记录本,由专人负责记录,如实记载发言人所说的全部内容,真实反映会议讨论情况全过程,会后及时整理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实行机要管理,由集团办公室专人负责及时存档保管;三是制定集团《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制定培训计划对集团本级和下属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员开展集中培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集团办公室联合纪检部门对有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法院刑事判决、公安机关行政处理等个人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材料及时补充进个人档案。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重点核对"三龄两历一身份",对审核材料中有异议的重新进行认定。

(5)关于"人员招聘没标准,招聘工作失控"的问题。清查2019年以来各公司人员招聘情况,对违反集团招聘管理规定的组织人事相关责任人共13人次进行批评教育、1人调离岗位、1人给予诫勉谈话。对违规招入的4人解除劳动合同。开展集团及下属公司招聘相关工作培训,加强对下属公司招聘工作监管。集团办公室组织各公司开展了对2019年以来人员招聘的核查。

(6)关于"集团亲属关系较多"的问题。通过对2016年以来招聘的在集团有亲属关系的19名人员逐一核查,将1名不符合任职回避要求的会计人员调离岗位。建立长效机制,在集团招聘管理规定中补充相关回避要求。一是核实2016年以来招聘的在集团有亲属的19名人员情况及是否符合岗位需求。二是全面排查集团内部亲属关系情况,参照《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等制度,并综合考虑职位职权、敏感部门、关键岗位、隶属关系等可能存在徇情营私,影响企业公正选人用人的因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三是集团组织人事部门修订完善集团招聘管理制度,补充相关回避要求。

三、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需要持续发力,长期整改。下一步,集团党委将在前期的工作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

(一)继续做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抓紧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三)深化整改成效,促进集团发展。集团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化选人用人制度改革,加强现代化企业管理,切实聚焦主责主业,通过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管理水平,建立起一支政治站位高、业务能力强的高质量人才队伍,为集团持续发展、增强企业活力提供人才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480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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